尉氏县人民医院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尉氏县人民医院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MYYZB-26
3.项目投资:17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方法:院内自主采购
6.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内容:便携式电子支气管镜1台
8.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10.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不低于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半年;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后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属于免税对象者,自行出具免税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医疗器械注册或相关备案凭证的复印件
3.供应商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自供应商报名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获取文件须知
1.时间: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 0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2.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获取文件,需发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将以上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enanshuji@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审核通过后,竞争性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2.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尉氏县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 《尉氏县人民医院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4个工作日
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尉氏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80017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健康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庶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清霞
联系电话:18537376758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市辖区郑开印象城1号楼809号